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6.该星球的灵人出现在头部这个层面,朝向右侧。所有灵人都根据他们相对人体的位置来进行区分。这是因为整个天堂与人的各个部分相对应。这些灵人之所以留在这个层面和距离处,是因为他们与人的内层,而非外层相对应。他们以一种极其明显的振动作用于左膝关节稍向上和向下的地方。这表明他们对应于尘世之物和天堂之物的联结。天堂对应于主,人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对应于天堂,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原文补充3636-3643], 3741-3745, 4625)。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总体上的对应关系通过经历得以描述(AC 3021, 3624-3649, 3741-3750 [原文3741], 3883-3896, 4039-4055 [原文4051], 4218-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3 [原文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10038.“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这些事物必须被逐入地狱,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这从“用火烧”和“营”的含义清楚可知:“用火烧”是指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烧”表示吞灭或摧毁,“火”表示自我之爱的邪恶(参看1297,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 9434节);“营”是指天堂和教会,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是指地狱存在的地方,如下文所述。“用火烧”之所以表示被自我之爱的邪恶吞灭,是因为这爱吞灭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爱是这样的,因而也不知道这爱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才是“地狱之火”的意思。
有两种生命之火与人同在;一种是自我之爱,另一种是对神之爱。那些自我之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不可能处于对神之爱,因为这些爱是对立面。它们之所以是对立面,是因为自我之爱产生一切邪恶,这些邪恶就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对那些不偏向自己之人的敌意,以及最终的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些邪恶与神性流注完全对立,因而消灭信与仁的真理与良善,因为这些就是那从主流入的事物。凡停下来反思的人都能知道,每个人的爱都是他的生命之火;因为没有爱,就没有生命,爱如何,生命就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生命的性质;由此可知,自我之爱产生各种邪恶,并且人只关注自己,也就是说,自我之爱在他里面掌权到何等程度,这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产生邪恶。最糟糕的自我之爱是为了自己而对掌权或统治的爱,也就是说,喜爱掌权只是为了地位和利益。诚然,这爱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人也能拥有信和仁;但他们只是口上拥有,心里并没有。事实上,他们当中最坏的人将属于信与仁的事物,因而将教会的神圣事物视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不过,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详述自我之爱及其各种不同类型,以及从这爱涌出的邪恶和自私的人在来世的景况。在此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能叫人们知道“用火烧在营外”是什么意思。
以色列所安的“营”代表天堂和教会,因此,“营外”代表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以色列人在旷野中的营地和安营的地方清楚看出来,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
以色列人安营,要照他们的军队,各人归本营,各人归本旗。利未人要在法柜居所的四围安营,免得忿怒临到以色列人的会众。(民数记1:52, 53; 2:2)
民数记:
犹大、以萨迦和西布伦的支派在东边安营;流便、西缅和迦得的支派在南边安营;以法莲、玛拿西和便雅悯的支派在西边安营;但、亚设和拿弗他利的支派在北边安营;但利未人在营中间。(民数记2章)
他们按这种次序安营,是为了叫他们可以代表天堂和教会(9320e节)。此外,以色列人安营所依照的各支派代表整体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3858, 3926, 3939, 4060,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 7997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3);“祂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4);又为何在巴兰所发的预言中,经上说“巴兰看见以色列照着支派居住,他说,雅各啊,你的帐棚何等华美!以色列啊,你的居所何其华丽”(民数记24:2, 3, 5)。
由于营代表天堂和教会,故可知,“营外”表示天堂和教会不存在的地方,因而代表地狱;这就是为何凡不洁之人,以及凡有罪的人都被送到营外,这从下列经文可以看出来:
你要把一切长大麻疯的,一切患漏症的,并一切因一个灵魂而不洁净的,都送到营外去。无论男女,都要把他们送到营外,免得他们玷污营地,耶和华住在营中间。(民数记5:2, 3; 利未记13:45, 46)
申命记:
若有人夜里因意外事而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进入营中间。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你在营外要有一个地方,你可以出去在那里方便。你要用一把锹掩盖你的粪便,因为耶和华要在营中间行走,所以营要圣洁。(申命记23:10-14)
经上还吩咐,要在营外用石头打死人(利未记24:14; 民数记15:35, 36)。由此明显可知“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表示这些事物所表示的邪恶必须被逐入地狱。
营和营外的区域所代表的那些事物也由迦南地作为产业在以色列人当中被划分之后的迦南地和那地周围的地来代表。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迦南地”或仅仅“地”表示天堂和教会,“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地”表示天堂和教会(参看9325节所提到的地方);“以色列人”表示那些在那里的人(参看9340节)。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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